各有关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于近期开展“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结题验收和申报2013年“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的工作,根据《重庆工学院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立项及成果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
1、本次验收结题的项目范围包括2012年及之前批准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
2、请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一式三份),于10月25日前将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报实验室建设管理科。
3、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延期申请书》,说明项目申请延期理由,经项目负责单位领导签字审核后,于10月25日前提交实验室建设管理科。未能说明理由的项目,将根据管理办法进行处理,直至终止执行该项目。
二、2013年实验技术开发基金项目申请
填写《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于10月2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报实验室建设管理科。
三、说明
《立项申请书》、《结题报告》和《结题延期申请书》下载地址: “数字化校园—办公文件下载—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施老师 赖老师 62563471
电子邮箱:sysgl@cqut.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O一三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