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通知
为继续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院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发布本通知。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2017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二、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院接收全日制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工业工程、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技量技术及仪器、武器探测与精确制导、机械工程(专业学位)8个专业(领域)的推免生共12人,学制3年。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2017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请于2016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学院发出复试通知。通过“推免管理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我院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学院安排和通知为准)。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院完成体检工作。
4.办理拟录取手续。复试及体检合格者名单由我院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被录取者领取推免生接收函,并在研招网“推免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省级主管部门审核与公示。
有关具体要求请于复试前登陆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查阅相关通知。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研究生,其学费标准为:
学术学位硕士:7000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不含MBA、MPACC):9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我院对在校研究生的奖、助、补方面的力度大、覆盖面广、金额高,能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共发放十个月。
3.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按我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所有被我院录取的外校推免生均可获得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一等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
4.研究生三助津贴
学校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研、助管、助教岗位,各类岗位每月津贴500元。岗位数为取得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的80%。
5.综合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奖励覆盖面60%,奖励标准为2000-10000元/人.年
6.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奖励对象为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各类研究生干部的成绩优异者,评选比例为取得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5%以内,奖励标准为300元/人。
7.研究生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奖
奖励对象为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比例不限,《重庆理工大学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规定评选,奖励标准为600-2000元/人。
8.西南兵工研究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取得学籍的三年级全日制工科研究生,每学年6人,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9.经济困难研究生临时补助
对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实施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补助为一次性发放,补助最高可达2000元。
10.优秀毕业研究生奖
奖励对象为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为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以内,奖励标准为300元/人。
1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
奖励对象为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为本年度全校获硕士学位人数的5%以内,奖励标准为校级1000元/人,市级2000元/人。
12.考博奖
奖励对象为毕业当年考取博士并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毕业研究生,奖励标准为3000-5000元/人。
13.胡亚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等各类社会捐助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获得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的全日制工科研究生,每学年1人,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14.为有需要的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等资助并建立“贫困生档案”。还为在校研究生建立了“心理健康档案”实时关注研究生的心理动态,关心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023-62563400;邮箱:jxxy@cqut.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gl.cqut.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