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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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3-31

  

重庆理工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及各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应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分数要求:

学术型学位硕士、全日制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资产评估硕士等专业的考生,其初试成绩要求为:教育部划定的《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会计硕士研究生(MPAcc)的初试成绩要求为:非定向就业类别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193分;定向就业类别分数线为初试成绩总分≥179分。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如其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且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可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待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参加破格复试。

四、复试方案

(一)复试范围:符合以上相关分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严格挑选合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并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通知网、研究生处网站等相关网页进行公布。

(二)复试人数: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全校差额复试的比例不低于1:1.2。

(三)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在报到时携带本人以下材料到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①准考证或初试成绩单;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一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⑤应届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及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须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院盖章);⑥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之前未能通过学历认证的考生,请联系教育部学信中心出具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如未能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其它相关考核

来校复试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需根据专业的不同,完成以下相关内容的考核。

A.报考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的考生:

1.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0] 7号)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2.专业课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在面试中进行,由面试小组给出合格与否的评定,但不计入100分之中。

4.外语口试及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5.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加试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B.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的考生:

1.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0]7号)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2.政治理论考核(笔试,MBA的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4.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5.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C.报考会计硕士(MPAcc)的考生:

1.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2.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笔试,满分为10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4.专业课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5.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6.同等学力考生除须参加上述复试内容外,还须参加2门本科阶段该专业主干课程的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每科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计算方法分别为:

报考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资产评估硕士的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外语口试与听力测试成绩×20%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的复试成绩=外语听说成绩×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70%

报考会计硕士研究生(MPAcc)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5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口试与听力测试成绩×10%

对于个别有突出能力的考生的加分原则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①资格审查:

A.对象:报考学术型学位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会计硕士(MPAcc)、资产评估硕士的考生

时间及地点:4月2日上午8:30——,到花溪校区第一教学楼大厅办理相应手续。

B.对象: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

时间及地点:4月12日上午8:30——,到MBA教育中心(杨家坪校区图书馆1楼)办理相应手续。

②体检:

A.对象:报考学术型学位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会计硕士(MPAcc)、资产评估硕士的考生

时间及地点:4月2日下午15:00——,地点在花溪校区蝴蝶山卫生中心(特别提醒:12:30后不要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B.对象: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

时间及地点:4月12日上午,在杨家坪校区MBA教育中心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请报到时咨询MBA教育中心。

③专业课笔试:

A.对象:报考学术型学位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会计硕士(MPAcc)、资产评估硕士的考生

时间

地点

考生所在学院

4月3日上午9:00——12:00

6教513

车辆工程学院

6教514

机械工程学院

6教61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教614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

1教603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1教606

药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1教608

化学化工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

5教604、1教701

会计学院

1教705

管理学院

5教606

经济与贸易学院

1教709

思想政治教育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光电信息学院

注: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在专业课笔试结束后休息15分钟,继续在原教室进行。

B.对象: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

时间及地点:4月12日下午,具体安排请报到时咨询MBA教育中心。

④面试:

A.对象:报考学术型学位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会计硕士(MPAcc)、资产评估硕士的考生

时间及地点:4月3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请报到时咨询各相关学院。

B.对象: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

时间及地点:4月13日全天,具体安排请报到时咨询MBA教育中心。

⑤同等学历加试:

A.对象:报考学术型学位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会计硕士(MPAcc)、资产评估硕士的考生

时间及地点:4月2日中午13:00-16:00第一门;4月3日晚18:00——21:00第二门,具体安排请报到时咨询各相关学院。

B.对象: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

时间及地点:4月13日,具体安排请报到时咨询MBA教育中心。

2.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请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相关费用

复试费:同等学力考生250元/人,其他考生150元/人(标准:50元/门)。在报到时进行缴费。

体检费:50元/人,由体检部门直接收取。

(六)对复试结果的处理

我校将在校园网及时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

五、录取方案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录取:

1.资格审查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审查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低于60分)。

5.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6.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所加试的本科主干课程有任何1门不合格(低于60分)。

(二)录取办法

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入学考试总成绩一样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以往学习成绩优秀或工作业绩突出或科研能力突出(公开发表过相关学科的学术论文、承担过科研项目或取得过科研成果)的考生。拟录取名单一经确定,将在相关网页进行公示。

报考学术型学位硕士和全日制工程硕士、全日制资产评估硕士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会计硕士研究生(MPAcc)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一经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将在相关网页进行公示。

六、其他

(一)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应提前处理好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所产生的一切问题。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未被录取的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我校2014年研究生招收录取工作在校纪委及教学督导团的全程参与下进行,考生如对我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有所异议或投诉,我校特开通了申诉与复议渠道。我校201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期间申诉电话与电子邮箱如下:

纪委办:023-62563125

研招办:023-68667302

电子邮箱:yjs@vip.cqut.edu.cn

 

 

 

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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