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保障大学生基本医疗需求,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的关心,减轻患病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大学生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学生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除2015届毕业生外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可参加大学生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
二、参保档次及缴费标准
学生参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2015-2016学年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每人每年80元,二档每人每年200元。
2014-2015学年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城乡低保、重度(一、二级)残疾学生,按照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给予参保资助,即参加一档的给予50元的资助;参加二档的给予60元的资助。实际缴费为一档每人每年30元,二档每人每年140元。
三、工作流程
1、自通知之日起各班级启动2015-2016学年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参照《重庆理工大学大学生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附件1)大力进行大学生医保有关政策宣传。
2、学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参保档次并缴纳费用。
2014-2015学年获国家助学金学生需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复印件(由学院统一复印);
城乡低保学生需提交低保证复印件(本人复印),重度(一、二级)残疾学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本人复印)。
以上资料如有重复只需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3、各班班长在6月10日前上报《2015-2016学年大学生医保参保学生汇总名单》(附件2)至年级辅导员处,其中电子文档:
12级本科发至2982934583@qq.com;
13级本科发至785697559 @qq.com;
研究生发至281308637@qq.com;
其中纸质文档务必由参保学生本人核对参保信息并签字确认。
班长收齐医保费,与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核对无误后,交年级辅导员处。
另外,有城乡低保或重度残疾的学生,班长同时提交该生民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纸质材料。
四、相关说明
学生确有原因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的需填写《放弃参加大学生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申请表》(附件3),下载方式:登录数字化校园--->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专区。学生本人按申请表审批流程完成审批后将申请表交学办留存备查。
机械学办
2015/5/22
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大学生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附件2:2015-2016学年大学生医保参保学生汇总名单
附件3:放弃参加大学生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