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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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06-04

  

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有关工作,使贷款毕业生充分了解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的规定,避免因对政策的不了解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切实维护贷款毕业生的利益。现将我校2014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核对

学院检索查看《国家助学2014届贷款毕业学生汇总名单》(附件1)本学院学生名单,在认真核实本院学生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汇总表填报要求在汇总表原表上填写相关信息。如果发现汇总名单中有遗漏现象或者因转专业等原因学生已不在本院的情况请及时将信息集中反馈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请在6月6日前完成汇总表填报,电子文档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组织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与展期协议

1、根据名单核对情况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所有贷款毕业生均需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附件2)一式两份。

2、符合展期条件的贷款毕业生除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外,还需填写《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附件4)一式两份。“专升本”、“本升研”学生提交正式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因“参军”、“因病休学”等原因延长学制的展期学生由学生处统一出具证明材料提交银行。

3、因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人数较少,有关资料学生处不统一印制,《还款协议》、《展期申请审批表》、《展期协议》请各院自行下载,参照样表组织学生填写。

4、请在6月13日前报送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

说明:“专升本”、“本升研”学生收到正式录取通知书的时间较晚,请务必提醒学生收到正式录取通知书后尽快将通知书复印件交到学生处,否则无法办理展期。

三其他相关事宜

1、需提前还款的学生可与银行直接联系,联系电话:68403009,联系人:陈老师。

2、为使贷款毕业生贷款毕业生充分了解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的规定,避免因对政策的不了解而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请组织学生认真阅读《2014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知》(附件5)。

 

附件:1、国家助学2014届贷款毕业学生汇总名单

2、《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3、《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

4、《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

5、《2014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知》

 

                                                                         学生工作处

                                                                         2014-5-21

附件: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2014届毕业生汇总名单

附件: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附件: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

附件:附件4: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定)

附件:附件5:2014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须知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样表)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样表)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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