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登记报名阶段:2015年5月、6月
1、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含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高中毕业持高校录取通知书的学生)可在8月5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实名注册和网上报名。
2、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和《申请表》)。
3、从我校应征参军的学生将《登记表》交到学校人武部(保卫处)秘书科办公室,同时登记备案。《申请书》自行妥善保管。
4、如《登记表》填写的应征入伍所在地不是本学校,是户籍所在地的同学请自行将《登记表》交到当地武装部相关部门。
二、初审、初检阶段:2015年7月
1、完成“网上登记报名阶段”的同学要保持通讯畅通。
2、根据当地武装部和学校人武部的通知,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高中毕业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学校所在地县(市、区)级兵役机关组织的初审初检。(巴南区的初审初检时间一般是7月中旬)
3、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同学领取兵役机关和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
三、体检、政审阶段:2015年7月、8月
1、完成“初审初检阶段”并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同学要保持通讯畅通。
2、根据当地武装部和学校人武部的通知,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生持学生证、高中毕业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登记表》直接参加应征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
3、由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审工作。
四、批准入伍阶段:2015年8月
完成“体检政审阶段”并体格检查和政治联审均合格的同学,由应征入伍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保持通讯畅通,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五、学籍保留办理:2015年8月、9月
1、参军入伍的在校学生离校前凭《入伍通知书》到学校教务处教务科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研究生入伍在研究生处办理。
2、退伍复学时需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相关的复学手续,有学籍异动要求的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3、普通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1、首先:符合学费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或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带上《申请表》到应征入伍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加盖公章;
2、其次:学生带上《申请表》到学校财务处相关科室核算学费补偿和助学(删除”和助学”)贷款代偿的费用;
3、最后:到学生处提交两份材料
①、《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
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A4纸)。
材料上报时间:以当年市教委要求上报时间为准(一般为当年的11月份)。如果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可在下一年度补报。
七、巴南区地方财政补助
1、巴南区财政每年对参军入伍的学生进行家庭补助,9000元/人/年;
2、补助方式:学生在入伍前填写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父母的农业银行卡卡号。
3、退伍后到巴南区民政局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补偿经费,补偿费用按照当年的发放标准执行。
八、友情提醒
1、征兵政策咨询可到人武部(保卫处)秘书科, 联系电话:02362563320,联系老师:汪洋、符王虎,地址:蝴蝶山保卫处2号楼308室;
2、教务处教务科 联系电话:02362563281,地址:博园2教学楼
3、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2563405,地址:至善楼107室;
4、财务处一卡通中心: 联系电话:02362563316,地址:博园一卡通中心
5、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电话:02362563209,地址:体育馆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6、如有同学入伍后,本人因不便来学校办理休学和学费补偿等手续的,可请自己的家人、同学携带证件代为办理。
机械学办
2015年5月20日
附件:【教学厅〔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