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及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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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05-05

  

为加强对毕业生校外实习的管理,确保学生安全有效的完成实习和毕业设计,请需要前往就业单位实习的毕业生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和实习安全责任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手续擅自离校前往单位实习按旷课处理(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未返校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特殊原因必须请假者,1天由班导师审批;2~3天经指导教师同意,由学办主任审批;4天以上经指导教师同意,由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批,对于较长时间不在校的学生,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无故旷课3天以上或毕业设计(论文)耽误的时间超过毕业设计(论文)总时间的1/3者,不能参加毕业答辩或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请各位毕业生严格执行此规定,以免影响毕业设计。
 

在第一学期毕业设计选题确定之前外出实习的,请提交《机械学院学生请假条》和《机械工程学院毕业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在毕业设计选题确定后外出实习的,请提交《实习申请》和《机械工程学院毕业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附件:机械工程学院毕业生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附件:机械工程学院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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